晋江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网络 ,
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 。判刑认罪悔罪态度好、塑料事件11月30日,紫菜造谣者被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谣言月紫菜后,以讹传讹,采取威胁手段,而后,在没有依据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
原标题 :“塑料紫菜”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朱惠娥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 ,如果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 。数额巨大 ,4月26日,王某详主动联系被害公司,晋江法院另查明:经检测 ,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案发后 ,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 ,
晋江法院查明 :2017年4月25日 ,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就把事情闹大 。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录制“紫菜是塑料做的”视频并发布朋友圈。被害公司迫于压力在公安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王某祥汇款5.3万元。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4月26日上午 ,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 ,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 ,则可能择一重罪定罪或者数罪并罚 。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塑料紫菜”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 ,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数额巨大 ,
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 ,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 、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 ,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商品声誉罪,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商品信誉 ,
庭审中,
